市政府食安办下发通知要求
防范食用野生菌 中毒事件发生
近日,从市食安办获悉,为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市政府食安办下发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强化监管力度,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检查辖区各宾馆、餐饮店(摊点)、学校食堂、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等场所,加大对餐饮经营单位(户)的检查力度,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教育部门、住建部门、民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的管理和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城管部门要取缔自发形成的买卖野生菌的路边市场、路边摊点;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景区、公园周边零散售卖野生菌现象,禁止散卖野生菌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