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感谢信 | ||
来信人姓名 | 赵** | 来信时间 | 2017-11-10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市、区两级政府的领导同志们: 近日,因车位租用事宜,与本小区物管发生一些矛盾,遂在市长信箱及“双流83721”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沟通平台留言反映;辛得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快速跟进,此事得到及时解决。在这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了成都市政府、双流区政府“网络问政”的高效、快速的处理能力,让我们普通群众,得到了及时有力的帮助。同时也深深改变了我以往对于政务办理的不良印象。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此次事件处理过程中,直接与我联系的双流房管局物管科某女性工作人员。虽只是电话沟通未曾谋面,直到最后也不知道的你姓名,但你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我留下了不一样的冬日温暖。事前主动联系沟通,事中了解办理过程,事后确认办理结果,不骄不躁、热情负责,耐心细致,真实履行了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应有的工作态度与做事原则。 最后再次感谢市、区两级政府给了我们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方便、快捷、高效的沟通反映平台,感谢在这些平台背后默默付出的所有工作人员,感谢那位最可爱的房管局物管科女性工作人员,你们真实的践行了当代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责与使命。 赵波 2017、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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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双流区房管局(区长信箱) | 回复时间 | 2017-11-15 |
回信内容 |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房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局于2017年11月13日16:16联系您,您表示感谢我局物管科工作人员陶老师的耐心协调。感谢您对我局物管科工作的支持。 成都市双流区房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