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咨询地税局关于二手房买卖报税的问题 | ||
来信人姓名 | 赵** | 来信时间 | 2017-11-17 |
来信内容 | 你好,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我是双流本地户口,我老公是外地户口,现在我准备单独购买一套二手房,我老公成为共有人,请问在报税的时候,我老公需要到场吗?需要提供我老公的哪些资料呢? | ||
回复人 | 双流区地税局(区长信箱) | 回复时间 | 2017-11-21 |
回信内容 |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地税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按照您的描述,如果您单独购买不需要您丈夫到场,而如果是您和您丈夫共同购房,则需要您丈夫到场。 另外,购买房屋的契税申报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合同;享受契税优惠的还需提供家庭唯一一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结婚证、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表等。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85830330。 成都市双流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21日 |